1928年上海爆发的盛家遗产继承案引发社会轰动,案件核心围绕盛家七小姐盛爱怡挑战传统继承制度展开。作为晚清红顶商人盛宣怀之女,她援引国民政府新颁布的妇女继承权法案,起诉兄长盛恩怡要求分割母亲遗产,成为民国首例女性公开争产案。这场家族遗产纠纷最终以盛爱怡胜诉告终,分得50万两白银。
盛宣怀遗产分配原侧重男性继承人,其子盛恩怡虽继承家族企业,却因挥霍无度沦为民国豪门败家典型。他沉迷赌博、纳妾挥金,甚至将家族产业汉冶萍公司败至破产。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盛爱怡的商业头脑,她利用争产所得创办上海百乐门,成为民国女性实业家代表,打造出顶级社交场所,吸引各界名流。
盛家子女命运反差鲜明:盛恩怡晚年穷困潦倒病逝祠堂,盛爱怡虽经历家道中落仍保持名媛风范。案件折射出民国社会转型期传统继承制度与近代法律冲突,盛宣怀遗产分配引发的矛盾成为观察豪门兴衰的典型案例。盛爱怡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的举动,亦为妇女继承权争议提供了历史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