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针对购房场景中的虚假宣传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开发商在宣传资料中作出的具体承诺,即使未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仍具法律效力。例如承诺小区配备游泳池或进口电梯却未兑现的,消费者可依据商品房广告法律效力主张违约责任。
针对网络购物纠纷,消费者权益法维权条款规定,商品质量不符时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或更换。最高人民法院细化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明确商家不得以拆封为由拒绝退货,保障消费者权益。
涉及餐饮安全赔偿标准问题时,消费者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可凭就医记录、发票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索赔。若外卖平台未审核商家资质导致纠纷,消费者可要求平台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消费者维权投诉渠道包括与商家协商、向消协或行政部门投诉,以及提起诉讼。维权过程中需保留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