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二手房交易纠纷案件中,买方因卖方未主动告知房屋内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以欺诈行为为由起诉撤销购房合同。法院认定卖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买方购房决策,判决撤销合同并全额退款。此类案件中,凶宅虽无官方定义,但民间普遍认为涉及非正常死亡的房屋需特别披露,否则可能构成欺诈。
法律义务边界判定成为争议焦点。律师指出,卖方需告知可能显著影响交易公平的传统禁忌信息,如凶宅法律定义争议中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但无需事无巨细披露所有细节。购房者则需承担审慎注意义务,如核实产权、居住权、抵押状况等,避免因疏忽导致损失赔偿风险。
中介责任认定方面,若中介明知凶宅却未披露,需承担失职责任,可能面临中介费返还或连带赔偿。合同撤销诉讼时效为买方知悉欺诈行为后一年内,最长不超过五年。法院一般不支持合同纠纷中的精神损失索赔,但装修费等实际损失可主张赔偿。案件凸显了房屋交易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地位及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