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组诗以自然道德本质为核心,提出道德本无实践的观点,指出二元思维局限会导致对实践的虚妄追求。通过批判二元对立,强调破除分别心是回归自然道德本质的关键路径。 第二部分探讨道德自我觉醒与自然效化方法的关联,主张通过内在道德觉醒实现与自然的和谐效化。慧智智觉实践被定义为超越二元认知的智慧应用,强调以智觉引导实践,避免陷入功利化或形式化的误区。 末段点明创作背景,以山北河南湖畔为地理坐标,标注甲辰丙子等时间符号,暗示对传统纪年体系的反思。全诗通过凝练的语言,呈现自然道德与人类实践的哲学思辨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