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成长分为四个层级,呈金字塔分布。最底层是受害者阶段,约80%的人处于此阶段,表现为指责他人或环境,将不顺归咎于外界。这类人常陷入“受害者阶段的指责心理”,难以自我负责。
第二层是创造者阶段,约17%的人通过“创造者的显化能力”实践心理法则,如观想目标、保持正向状态。此阶段依赖“心理法则的应用局限”,但无法突破灵魂蓝图未包含的显化需求,例如健康或死亡等终极问题。
第三层是臣服阶段,仅2%的人达到,代表人物如修兰博士、辛格。此阶段放弃掌控,通过“清理清理的日常实修”消除执念,进入“灵感与生命之流”的“响应模式的生活实践”。作者自称刚进入此阶段,致力于减少计划,依灵感行动。
最高层是开悟阶段,极少数人经历,表现为小我消融于神性(“开悟阶段的神性消融”)。这一阶段无法主动追求,需长期清理以迎接恩典。吸引力法则属初级阶段,而“命运法则的更高维度”则超越显化逻辑,强调对生命计划的信任。
作者建议处于受害者阶段者转向自我负责,承认全息图由自身创造;若有余力,可尝试进入臣服阶段,实践清理与响应模式,以贴近更高维的生命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