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至1997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颜军连环杀人强奸案。罪犯颜军以斧头和刀具为主要作案工具,在铁峰区、建华区、龙沙区针对女性实施暴力犯罪,8个月内犯案35起,致4人死亡、31人遭受强奸伤害,其中8名女性重伤成为“职务人”。其首次犯罪因强奸被判十年,减刑出狱后伪装木工身份,以找工作为名掩盖罪行,再次展开连环作案。
警方在案件高发期通过模拟画像锁定嫌疑人特征,但因早期刑侦技术限制及案件敏感未公开报道,侦破压力极大。颜军利用铁峰区通东路等偏僻区域,选择独居女性或商户实施抢劫强奸,甚至以“看房”为名诱骗受害者。作案后常劫掠现金、传呼机、衣物等赃物,形成完整赃物证据链,最终成为定罪关键。
1997年9月,铁峰区警方巡逻时发现颜军盗窃门窗,通过体貌特征比对和赃物搜查确认其身份。审讯中,颜军供述所有罪行,包括利用斧头暴力袭击、伪装身份流窜作案等细节。案件证据确凿,颜军经法院审理后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该案因犯罪手法残忍、模仿风险高,警方当年刻意降低舆论影响,直至多年后才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