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8日,日本山口县光市发生恶性杀人案件,23岁家庭主妇本村民生及其11个月大的女儿西夏在家中遇害。凶手福田孝行伪装成工人入室作案,因强奸未遂杀害民生并奸尸,随后将哭闹的婴儿西夏勒死。案件因犯罪手段残忍、涉及未成年受害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日本检方以杀人、强奸、抢劫罪起诉福田孝行并要求死刑。日本司法惯例中,死刑判决需综合案情清晰度、自首情节、死亡人数及犯罪恶劣程度。本案两人遇害且涉及奸尸、杀害婴儿,符合死刑量刑标准。然而,22名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以废除死刑理念为核心,主张福田因家庭环境导致心智不成熟,存在改造可能,要求轻判。
2000年一审及2002年二审均以福田“精神未成熟”为由驳回死刑,改判无期徒刑。日本法律界长期存在废除死刑学派,认为刑罚目的应为预防犯罪而非报复,此案成为其宣传废除死刑的典型案例。社会舆论则普遍质疑判决合理性,认为无期徒刑实际执行仅需关押七八年,难以实现正义。
案件暴露日本司法惯例中未成年罪犯量刑较宽的传统,福田因作案时刚满18岁,成为首个未被判死刑的恶性青少年罪犯。法律界与社会对死刑存废的争议在此案中形成激烈对立,反映出刑罚理念与公众情感之间的深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