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因工厂订单减少引发停工,工人被迫轮流休息且无工资,生活陷入困境。工人抗议工资问题,普工月薪仅350元,停工期间工资纠纷加剧矛盾。工人得知工厂可能搬迁至东莞,担心劳动法经济赔偿争议未解决,厂方以放假逼迫离职。管理层拉长和管工率先组织工人向劳动局投诉,要求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合同签订争议的解决。
秋月等工人代表劳动局投诉,起草信件提出停工期间工资纠纷、宿舍水电费过高问题及劳动合同签订等诉求。数百工人聚集劳动局,引发官方关注。劳动局介入调查后,厂长态度强硬,仅承诺每日5元补贴,工人拒绝妥协。香港总经理谈判冲突中,工人因缺乏组织经验,谈判陷入混乱,最终劳动局要求厂方次日继续协商。
谈判期间,方言沟通障碍矛盾凸显,广东籍代表使用粤语,外省女工难以理解诉求细节。工人代表连夜拟定新协议,要求落实劳动法规定,明确停工期间工资纠纷和宿舍条件改善方案。尽管首日未获实质成果,但工人团结迫使厂方正视问题,为后续争取权益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