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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价创新药品通过集采降价?——不是那个理,恐怕做不到

所属专辑: 医保专栏
最近更新: 5天前时长: 06:57
医保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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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集中带量采购机制

# 创新药品价格形成

# 药品价格形成阶段

# 医保谈判降价路径

# 流通环节费用压缩

# 药品市场竞争程度

# 药品降价空间评估

# 药品价格治理规则

集采机制与适用条件

集中带量采购通过量价挂钩、竞争择优的方式降低药品价格,但其适用范围主要集中在通过一致性评价且竞争激烈的成熟药品。这类药品因存在流通环节费用压缩空间,企业可通过降价换量实现市场覆盖。而高价创新药品因独家垄断地位和缺乏同类竞品,难以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实现降价。

创新药品的价格逻辑

创新药品价格形成遵循市场自主定价规则,尤其在上市初期和医保谈判阶段,企业需通过高价回收研发成本并获取利润。医保谈判虽能引导降价,但价格仍体现其创新价值。流通环节费用压缩对创新药影响有限,因其主要成本集中于研发和临床价值,而非营销环节。

药品价格形成阶段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分为四个阶段:创新药自主定价、医保谈判降价、统一挂网价格治理、集采进一步降价。前两阶段聚焦回收成本和扩大市场;后两阶段通过竞争程度评估和价格治理规则推动降价。部分药品可能跳过阶段直接进入集采,但前提是竞争充分且降价空间明确。

集采成效与案例

集中带量采购在成熟药品领域成效显著。例如,高血压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和糖尿病药阿卡波糖片通过集采降价后,湖南省2024年分别节省近1亿元和2亿元,累计节省金额达259.8亿元。这类案例印证了集采机制在流通环节费用压缩和价格治理规则应用中的有效性。

创新药与集采的边界

独家创新药品因缺乏竞争和降价动力,与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存在天然矛盾。医保部门通过战略购买和医保谈判降价路径引导其价格合理化,但高价本身是创新投入的回报。集采与创新药分属不同价格形成阶段,前者聚焦成熟产品,后者依赖市场独占期的价值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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