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保基金监管模式长期聚焦机构追责,但缺乏对医务人员个人的直接约束。2024年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指导意见》,建立全国统一的“驾照式计分制度”,将行政处罚与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结合,形成双重惩戒体系。行政处罚通过规范程序填补执法空白,明确罚款、吊销资格等刚性措施;资格管理则依托十二分制分级惩戒,对违规人员实施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等柔性约束,并通过全国联网系统实现跨区域职业限制。
该制度通过动态计分机制量化违规行为,轻微至严重违规对应不同分档,年度累计满十二分者直接终止资格。政策强调“双罚制”,同步追究机构与个人责任。地方实施细则在统一框架下呈现差异:部分省份扩大监管范围至药师及相关责任人,并通过多样化修复机制(如学习考试、参与监管活动)减轻计分,平衡惩戒与教育目标。
地方实践中,四川、青海等地细化了计分规则与梯度惩戒措施,如按分值暂停资格时长递进,并引入修复机制缩短处罚期限。全国联网与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精准性,违规信息共享至卫健、药监等部门,形成跨领域联合惩戒。这一改革标志着医保治理从被动查处转向主动防控,通过法治刚性与信用柔性协同,构建以人为核心的精细化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