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课程围绕《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展开,重点解析三大考点。首先,针对“生死协议的法律效力”,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免除工伤责任的协议无效,但劳动合同整体仍有效,仅相关条款作废;违规企业将被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而非直接处罚单位。
其次,关于“紧急撤离权的实施条件”,强调从业人员在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需先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确认无效后方可撤离。此规定旨在避免因盲目撤离导致事故扩大,需特别注意与紧急避险权的区别。
最后,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义务”要求发现隐患后立即上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同时,课程通过案例分析说明工伤与民事赔偿叠加的合法性,明确工伤保险赔偿后仍可主张民事赔偿权利。课程还通过真题解析,强化对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条款、安全隐患处置流程等易错点的理解,强调考试中对法律条文细节的精准把握。